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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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抚顺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起草了《抚顺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11月30日,征求意见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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