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标定地价规程》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等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地价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抚顺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告》(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如有建议,请于3月3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
0912室(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邮政编码:113006 电 话:57555315
传 真:57555315
电子邮箱:fstdlyc@163.com
联 系 人:许文思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