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人士:
为完善我市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依据国家《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5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17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抚顺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邮箱:fssybj@163.com
联系人:吕雪 联系电话:52673509
附件:
《抚顺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16日